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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案例】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冀行申951号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久斌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再审行政裁定书(下班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在半壁山路段时与山体落石相撞造成受伤车辆损坏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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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2013)锡民终字第0543号基本案情原告刘志敏诉称:刘志敏于2009年4月6日进入天龙公司工作,于2012年1月1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种为电子调试岗位,工资约为每月4567.3元。2012年4月16日,天龙公司以刘志敏等七人要求加薪为由非法解除与刘志敏的劳动关系。刘志敏在被天龙公司通知除名之前从未接到天龙公司的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天龙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刘志敏的利益。2012年5月15日,刘志敏向无锡市锡山区劳动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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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2906号明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袁文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实际施工人能否在承包人破产状态下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1.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已经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赋予实际施工人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权利。袁文忠作为实际施工人仅能根据无效的转包合同要求其返还工程价款,故案涉工程款应当支付给明业公司的观点错误;2.关于优先受偿权问题,本案因为案涉工程为政府投资的学校不能进行拍卖,发包人具有履行能力,实际施工人不需要借助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来实现债权。且破产法和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也不是特别法和普通法的关系,两者之间不存在冲突,司法解释是对破产法所涉及的全体债权人利益和建设工程这一特殊领域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权衡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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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11民初124号,在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债权人对执行法院未按照竞买公告中“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条款规定,在拍卖成交款分配方案中优先扣留拍卖成交应缴交易税费不服而提出的异议,属于执行行为异议,参与分配债权人以提出反对意见的税收征管部门为被告,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向执行部门提起执行异议申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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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214号 青岛圣莺生物工程有限公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等抵押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裁判要旨】民事权利的放弃必须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及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在无明确约定或者法律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能推定当事人对权利进行放弃。…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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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3)最高法民辖78号原告锡山区斗米乐中式快餐店与被告何本权中介合同纠纷一案【裁判要旨】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应当按照争议标的种类确定合同履行地。“争议标的”是指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原告的诉讼请求为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实际是被告应负有的合同义务。此时,“争议标的”不属于“给付货币”,而属于“其他标的”,故应当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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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情况,本案二审期间的争议焦点问题为:一、武昌城环公司就本案一审判决可否提起上诉。二、武昌城环公司是否为消费者购房人,是否享有消费者物权期待权。关于焦点问题一,武昌城环公司就本案一审判决可否提起上诉的问题。本案一审原告为国通信托公司,一审判决为驳回国通信托公司的诉讼请求。武昌城环公司对一审的裁判结果无异议,但对于其中的部分裁判理由有异议并提起上诉。本院认为,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判理由是人民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就裁判主文如何作出进行的阐述,本身…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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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首先,就本案涉案债务性质,该债务系第三人张XX个人为他人提供反担保所形成的债务,无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故该债务系张XX个人债务。其次,涉案被执行房产系张XX与姚XX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由于需要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偿还张XX个人债务,并被法院依法进行拍卖。对于拍卖所得款项,姚XX作为共有人,要求分割所得价款的一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当中规定的“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的情形。故姚XX的诉请应予支持,至于上诉人提出张XX与姚XX存在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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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XX在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期间承包了XX镇XX村村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和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被告人王明X在工程验收时采用虚报、多报工程项目骗取国家工程资金83925.72元;在脱贫攻坚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上采用虚报、多报工程项目骗取国家工程资金63133.59元,累计骗取国家工程资金147059.31元。…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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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云云对案涉查封的房产是否享有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案中,郭云云主张其享有排除人民法院对案涉6套房产执行的民事权益,主要依据其系东方花园项目的实际施工人,而案涉6套房产已用于冲抵华盛公司欠其的工程款。本院认为,实际施工人一般是指,对相对独立的单项工程,通过筹集资金、组织人员机械等进场施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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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 案例一 依法加装电梯的业主有权请求相邻楼栋业主停止妨害加装电梯的行为 案例二 依法加装电梯占用公共绿地对其他业主影响较小的,有权请求其他业主停止阻挠施工、排除妨害 案例三 业主诉请拆除电梯但无充分证据证明依法加装的电梯影响其通风、采光及通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四 业主违法阻挠加装电梯施工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五 未同意加装电梯业主补交出资后有权使用电梯 案例六 优化施工工艺、安排安全监测,人民法院加强调解解心结 案例七 法院调解促成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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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案例一 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食品的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 ——郭某诉某经营部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例二 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未标明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的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 ——刘某诉某鹿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三 购买食品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再多次追加购买的,以未超出购买者合理生活消费需要部分为基数计算十倍惩罚性赔偿金 ——沙某诉安徽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四 购买食品时故意分多次小额支付并主张每次结算赔偿一千元的,应…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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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 目 录 案例1:宁波东钱湖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东钱湖文旅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诉宁波巨大商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案例2: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行为保全裁定 案例3:沈阳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沈阳市浑南区农业农村局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4:濮阳市华龙区华隆天然气有限公司、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诉河南省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确认行政协议无效案 案例5:涉“万糯2000”育种材料商业秘密纠纷案 案例6:乐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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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典型案例 目 录 一、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某研究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二、某通讯公司与某实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三、某甲银行与某乙银行合同纠纷案 四、某旅游管理公司与某村村民委员会等合同纠纷案 五、某控股株式会社与某利公司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 六、周某与丁某、薛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七、孙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八、某实业发展公司与某棉纺织品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九、某石材公司与某采石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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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思科主张二审判决免除安徽控股的出资责任不当。安徽控股是安投资本的大股东,认缴出资9900万元,到2015年2月1日缴付完毕。2013年5月28日,安徽控股与中能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安投资本99%的股权转让给中能控股,并将股东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故安徽控股在出资义务尚未到期的情况下转让股权,不属于出资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安徽控股不应再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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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民提字第136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分行与新疆新诚基饮服培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天任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审判监督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认为:首先,关于最高额保证合同,新诚基公司提出其与农行博州分行签订该合同时间在先,农行博州分行与天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时间在后,但新诚基公司该主张缺乏相关的事实依据,故从合同的签订时间上无法认定新诚基公司对于天任公司与农行博州分行签订借新还旧之借款合同不知情的事实。对比借款合同与最高额保证合同内容可得出:借款合同确定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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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X多次诉讼中可以看出,马X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后果是知晓并熟悉的,其入职目的并非与用人单位维持稳定的劳动关系,有悖于劳动关系建立的目的,亦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诚信、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原审法院认为如果机械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持马X获得不正当利益,不仅违背诚实守信原则,更会助长其不诚信行为,引发劳动用工领域的道德风险,故认定马X不应在本案中再次享受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并无不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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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再185号刘宗立文山大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再审(法院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但原告未变更诉讼请求仍主张由被告承担支付责任的情况下判令该第三人承担付款责任系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违反了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裁判要旨】法院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未变更诉讼请求,仍主张由被告承担支付责任。在此情形下,法院判令该第三人承担付款责任,系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违反了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应予纠正。2.债务人转移债务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故应当经债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