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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思科主张二审判决免除安徽控股的出资责任不当。安徽控股是安投资本的大股东,认缴出资9900万元,到2015年2月1日缴付完毕。2013年5月28日,安徽控股与中能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安投资本99%的股权转让给中能控股,并将股东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故安徽控股在出资义务尚未到期的情况下转让股权,不属于出资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安徽控股不应再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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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关于刘X应否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原审查明,鲁X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案涉债务金额大,笔数多,时间跨度长,刘X和鲁XX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巨额资产,且刘X自认之前与鲁XX共同经营小贷公司。根据已生效的(2019)云05民终873号民事案件X所涉鲁XX的X国人民银行个人活期账户交易明细可知,鲁XX自2017年2月21日至离婚前(2018年9月19日鲁XX、刘X离婚)分多笔向刘X转款500多万元,本案刘X对鲁XX该段时期为何转款给她及款项的性质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据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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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民提字第136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分行与新疆新诚基饮服培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天任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审判监督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认为:首先,关于最高额保证合同,新诚基公司提出其与农行博州分行签订该合同时间在先,农行博州分行与天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时间在后,但新诚基公司该主张缺乏相关的事实依据,故从合同的签订时间上无法认定新诚基公司对于天任公司与农行博州分行签订借新还旧之借款合同不知情的事实。对比借款合同与最高额保证合同内容可得出:借款合同确定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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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X多次诉讼中可以看出,马X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后果是知晓并熟悉的,其入职目的并非与用人单位维持稳定的劳动关系,有悖于劳动关系建立的目的,亦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诚信、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原审法院认为如果机械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持马X获得不正当利益,不仅违背诚实守信原则,更会助长其不诚信行为,引发劳动用工领域的道德风险,故认定马X不应在本案中再次享受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并无不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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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再185号刘宗立文山大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再审(法院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但原告未变更诉讼请求仍主张由被告承担支付责任的情况下判令该第三人承担付款责任系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违反了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裁判要旨】法院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未变更诉讼请求,仍主张由被告承担支付责任。在此情形下,法院判令该第三人承担付款责任,系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违反了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应予纠正。2.债务人转移债务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故应当经债权…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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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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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蔡孝敏诉公安部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案【(2019)最高法行申6806号】裁判要旨:公安部所作公复驳字〔2018〕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认定,蔡孝敏申请公开其妻子两次拨打110的报警记录,其作为报警人的丈夫,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陈述了报警的事由、经过及有关内容,应当知晓其妻子报警内容,蔡孝敏多次向公安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以获取所描述政府信息为目的,实质上是对110接处警的执法行为不服,对此其可以通过法定途径救济权利。蔡孝敏提交的诉讼材料亦说明其已经知悉有关信息,故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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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执监200号周陶四川钎秋电器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是否还可以直接追加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在该企业转让、变更投资人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程序中直接变更、追加转让后的个人独资企业为被执行人。故在执行程序中直接变更转让后的个人独资企业为本案被执行人缺乏法律依据。本案中,判决确定的责任主体为奇胜水电站,奇胜水电站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在该企业转让、变更投资人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规定人民法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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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2016)最高法民终51号吴善媚、李耀生与梁新业、宋汉之等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能否以违约方未付的剩余款项为基础考量违约金约定)一审判决认定受让方构成违约,判令其继续支付剩余的1900万元股权转让款并无不当。受让方在二审答辩中还主张,其即便应承担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金也明显过高,表明其已经提出了违约金过高的抗辩。从本案受让方履行合同的情况看,其毕竟已向转让方支付了3600万元,仅剩1900万元余款未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有关“当事人主张约… [更多]